奥运会拳击怎么算分_奥运会拳击打分规则

比赛回合制

1.比赛通常有4回合制、8回合制、12回合制等。最高级别的职业拳击赛通常是12回合制

2.每个回合3分钟

3.每个回合间休息1分钟

得分与胜负

用拳峰部位以足够力量击中对方头部或身体的正面或侧面,得1分(小分)

一个回合中,得小分较多的一方在该回合获胜,该回合积分为10:9(大分)

一回合中出现击倒,则被击倒的一方扣1分(大分),通常该回合比赛得分为10:8(大分)

12个回合后,得分(大分)多的一方获胜。如果双方的大分一样,则根据小分的得分多少来判定胜负。

比赛中一方如果被击倒,裁判会进行10秒的倒数。如果10秒内不能起立并恢复实战姿势,则判定KO,比赛结束。

比赛中,如果出现一方受伤,则裁判可以强制终止比赛,判定优势方胜利。

如果出现双方同时被击倒的情况,则以双方的得分来判定胜负。

1.拳击(英文:boxing;pugilism,法文:Boxe)是戴拳击手套进行格斗的运动项目。它既有业余的(也称奥运拳击),也有职业性质的比赛。比赛的目标是要比对方获得更多的分以战胜对方或者将对方打倒而结束比赛。与此同时比赛者要力图避开对方的打击。

拳击被称为“勇敢者的运动”。早在古希腊和罗马时代就有许多有关拳击的记载。在古代奥运中,拳击运动就已经是比赛项目之一。到第三届在圣路易斯举行的现代夏季奥运会,男子拳击正式被列入比赛项目。

2.最早的拳击规则是1729至1750年称霸英国拳坛的杰克·布荣顿于一七四三年制定的。在这个规则中明确规定了参加拳击比赛的人必须戴拳击手套;比赛的每个回合打满三分钟,回合之间休息一分钟;比赛中禁止发生搂抱和摔跤现象,否则被判为犯规;一方被打倒后开始数秒,如果十秒钟被打倒的人不能站起来,就判定对方胜利等内容。并强调拳击中的战术和技巧;这个规则基本上形成了后来拳击比赛的竞赛框架,为促进拳击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昆士伯利规则形成之后,大约经过二十年的反复实践和运用,才逐渐被人们肯定。上述规则的不断修订和完善,特别是昆士伯规则的最终确定为促进现代拳击比赛奠定了基础。

在世界拳击运动中属于领先地位的国家有美国、古巴、英国和俄罗斯。拳击运动要求拳手或运动员具有力量、耐力、速度、灵活、凶猛、协调、果断。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拳击

拳击比赛的规则:

由于拳击比赛的特殊性,在奥运会拳击比赛中,所有运动员都必须佩戴护齿、硬质塑料护裆和护头。护头是由比赛组织者提供的经国际拳联批准、认可的护头。如运动员自备护头,必须在比赛前经仲裁审验、批准后方可使用。

比赛第一天上午,所有参赛运动员都要体检、称重。在比赛过程中,只要求当天参赛的运动员参加体检、称重;从称重到比赛开始不得少于3小时。

奥运会拳击比赛用单败淘汰制。对手通过抽签决定,不设选手。半决赛失败的运动员并列第3名。比赛分为4个回合,每个回合2分钟,回合间休息1分钟。

每个回合中,评判员根据每名运动员击中对方的次数评判其得分。具有得分值的击中必须在没有阻挡或防御的情况下,用任何一只握紧拳套的手的拳峰部位直接击打在对方头部或腰部以上部位的正面或侧面,摆拳如按要求击中也得分。在双方运动员近距离的连续对打中,应该在对打结束时评判分数。根据双方对打时所占优势的程度,将分数判给优势大的运动员。在比赛结束时,得分多者为胜方。

由于一方运动员受伤或自愿退出比赛,或回合间休息后不能立即比赛,则对方运动员获胜;比赛中,运动员实力悬殊,当一方运动员明显处于劣势或身体状况不适宜继续比赛时,裁判员可以终止比赛,判定对方运动员获胜;当一方运动员因受伤不适宜参加比赛,则对方运动员获胜;一方运动员因犯规取消比赛资格,则对方运动员获胜;一方运动员被击倒10秒后不能继续比赛,则对方运动员获胜;一方运动员头部连续受重击而不能继续比赛,则对方运动员获胜;比赛开始三分钟后,如果一方运动员未出场,则另一方运动员获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