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奥运会的拳击记分规则
2.奥运拳击里的规则有哪些?
比赛回合制
1.比赛通常有4回合制、8回合制、12回合制等。最高级别的职业拳击赛通常是12回合制
2.每个回合3分钟
3.每个回合间休息1分钟
得分与胜负
用拳峰部位以足够力量击中对方头部或身体的正面或侧面,得1分(小分)
一个回合中,得小分较多的一方在该回合获胜,该回合积分为10:9(大分)
一回合中出现击倒,则被击倒的一方扣1分(大分),通常该回合比赛得分为10:8(大分)
12个回合后,得分(大分)多的一方获胜。如果双方的大分一样,则根据小分的得分多少来判定胜负。
比赛中一方如果被击倒,裁判会进行10秒的倒数。如果10秒内不能起立并恢复实战姿势,则判定KO,比赛结束。
比赛中,如果出现一方受伤,则裁判可以强制终止比赛,判定优势方胜利。
如果出现双方同时被击倒的情况,则以双方的得分来判定胜负。
1.拳击(英文:boxing;pugilism,法文:Boxe)是戴拳击手套进行格斗的运动项目。它既有业余的(也称奥运拳击),也有职业性质的比赛。比赛的目标是要比对方获得更多的分以战胜对方或者将对方打倒而结束比赛。与此同时比赛者要力图避开对方的打击。
拳击被称为“勇敢者的运动”。早在古希腊和罗马时代就有许多有关拳击的记载。在古代奥运中,拳击运动就已经是比赛项目之一。到第三届在圣路易斯举行的现代夏季奥运会,男子拳击正式被列入比赛项目。
2.最早的拳击规则是1729至1750年称霸英国拳坛的杰克·布荣顿于一七四三年制定的。在这个规则中明确规定了参加拳击比赛的人必须戴拳击手套;比赛的每个回合打满三分钟,回合之间休息一分钟;比赛中禁止发生搂抱和摔跤现象,否则被判为犯规;一方被打倒后开始数秒,如果十秒钟被打倒的人不能站起来,就判定对方胜利等内容。并强调拳击中的战术和技巧;这个规则基本上形成了后来拳击比赛的竞赛框架,为促进拳击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昆士伯利规则形成之后,大约经过二十年的反复实践和运用,才逐渐被人们肯定。上述规则的不断修订和完善,特别是昆士伯规则的最终确定为促进现代拳击比赛奠定了基础。
在世界拳击运动中属于领先地位的国家有美国、古巴、英国和俄罗斯。拳击运动要求拳手或运动员具有力量、耐力、速度、灵活、凶猛、协调、果断。
参考资料:
奥运会的拳击记分规则
拳击 比赛 拳击手必须佩戴拳击手套,只允许用握紧的拳头击打对方腰际以上侧面、正面部位。在雅典奥运会中,每一场拳击比赛包括四个回合,每回合二分钟,每回合之间休息一分钟。以前的奥林匹克拳击赛每一场三个回合,每回合三分钟,但医学报告表明新赛制能减少拳击手在比赛中所受的身体伤害。 得分 铃声响起,拳击比赛的一个回合就开始。拳击手相互逼近,企图有效击打对方得分。用握紧的手套拳峰部位对对方身体合理部位一次清晰有力的击中,得一分。有效击中部位包括对方头的正面和侧面,腰际以上上体的正面和侧面。对臂部的击中无效。对有效击中部分的击中如果裁定不构成打击力量,则不得分。 由5人评判小组来决定击中是否得分,电子记分系统将确保只有在五名评判员中的至少三名裁定得分时才记分。每一个评判员面前有两个按钮,一个按钮代表一个选手。当评判员认为选手对对手有一次有效击中时可按一下相应当按钮。只有至少三名评判员在相互相差不到一秒的时间之内按下同一按钮,记分系统才记分。 拳击手一次有效击中可得一分,点数通过电子系统计算。当两位拳击选手在近距离搏斗中快速连续相互击打对方时,每一方都无法实施有足够打击力量的击打。这时候,评判员可等到近战结束,给占优势的一方得一分。 在拳击比赛结束时,合计每个评判员所给的点数,获得多数评判员评定的点数较多者被宣布为优胜者。如果两位选手的最后所获点数相同,评判员将通过评定加时赛来决定优胜者的归属。如果评判员在衡量这些因素后评定依然持平,哪位选手在比赛场面上占优或体育作风较佳来作出最后评定。 (击)倒地和(击)倒地不起 在一场拳击比赛中,拳击手在被击中后脚以上身体的任何其他部分接触台面可判为倒地。在被击中后身体部分跌出围绳以外或体力不支依靠或悬挂在围绳上,或者在受到重击后,虽然可以站立但被台上裁判员认为无法继续比赛时,选手都应被判为倒地。当拳击手被击倒后,场上裁判开始从1到10数秒数。现在已用电子数秒设备,每数一次设备会发出一声嘟声,但是台上裁判经常自己来数秒。台上裁判在数秒时要求保持一只手在倒地选手的面前,用手势表明数秒的数字。在数到10秒后,如果倒地选手依不能起立,可判对方击倒对手获胜。 即使倒地选手立刻站立起来,也不能继续比赛,他必须先接受台上裁判员的8次数秒。在数秒到8后,在认为比赛可以继续时,台上裁判员会命令“开始”继续比赛。如果被击倒选手在站立起来后再在无击打情况下再次倒地,台上裁判员开始一次8次数秒。 倒地并正在被数秒的选手只有在决赛的最后一个回合结束铃声响时才可以被终止数秒,避免被判失败。在其他回合和比赛中,台上裁判员在铃声响后继续数秒。 如果双方同时被击倒地,台上裁判员同时数秒,只要一方保持倒地,继续数秒到10。如果双方在数秒到10时都不能站起,这时比赛结束,倒地时间以前为止获得点数最多者胜出。 认输 在其他情况下,包括因为选手不能承受重击,或者选手不符合比赛资格以及选手退出,台上裁判员可结束比赛,宣布对方为优胜者。这些情况多半是由拳击对抗时的伤害引起。除了台上裁判员外,在场边的助手可以决定选手是否能承受重击而向场内抛毛巾表示弃权。 犯规 拳击手犯规时,他将面临告诫、警告或最严厉的处罚,取消比赛资格。对同一种犯规定两次告诫等于一次警告。三次警告,无论是否针对同一种犯规,就会导致取消选手的比赛资格。常见到犯规包括:击打对方腰线以下部位,抱住对方,用手臂和肘部挤压对方的脸部,把对方的头往围绳外压,张开手掌击打,用掌背击打,击打对方的头颈后部以及躯体的背部。其他的犯规有消极防守,在场上裁判员命令“分开”时不后退一步,语言冲撞台上裁判员以及在台上裁判员命令“分开”后马上击打对方。 (拳击)体重级别划分 2004雅典奥运会拳击比赛包括12个级别。体重级别的划分和限度如下: 级别 体重 次特轻量级 48公斤级 特轻量级 51公斤级 最轻量级 54公斤级 次轻量级 57公斤级 轻中量级 64公斤级 次中量级 69公斤级 中量级 75公斤级 重量级 81公斤级 最重量级 91公斤级 超重量级 91公斤级以上 其他规则 1.如果任何一个拳击手在一个回合内接受三次数秒获一场比赛中接受四次数秒,台上裁判员可以终止比赛,宣布对方为优胜者。 2.如果台上裁判员在比赛的第一个回合由于选手眼部受伤或类似的原因终止比赛,对方胜出。但是,如果台上裁判员在第二或第三回合由于上述原因终止比赛,将通过累计到此时为止评判员所给的点数来评定比赛的优胜者。 3.参赛的选手要求在第一回合开始之前和比赛结果宣布后相互握手,表示友好。参加奥运会拳击比赛的选手年龄必须不小于17岁,不大于34岁。 4.参赛选手下巴禁止蓄有胡须,上唇胡须最长不能超过上唇缘。 5.每一场比赛之前,医务检查官必须声明参赛选手的健康状况是否适合参赛。在比赛中,有三名医生在场边,任何一位医生在认为依据医学上的理由有必要终止比赛时可以终止比赛。 拳击台 比赛用的方形拳击台面积为6.1平米,四周有围绳。拳击台表面由拉展开的帆布组成,帆布下面有软垫层。整个拳击台面延伸出围绳的面积为45.72平方厘米。 拳击台的每一边的围绳由四根平行的绳子组成。离拳击台地面最低的绳子有40.66厘米高,两道绳子间的高距为30.48厘米。 拳击台上的四角用不同的颜色加以区分。参赛时拳击手可使用的台角是红色和蓝色,其余两个中立角为为白色。
奥运拳击里的规则有哪些?
拳击的比赛规则有自己的独特之处。在国际业余拳联 (AIBA)自19年开始实行的新规则中,比赛用五回合制,每回合2分钟,回合之间休息1分钟。运动员用拳直接击打在对方头部或腰以上部位的正面或侧面,为有效击中,每击中一次得1点。每一回合结束后,占优势的运动员可得20分,处于劣势的运动员的得分相对减少;如果双方实力不分高低,也可各得20分。裁判员根据双方在5个回合中所得的总分判定名次,如总分相等,则判比赛中处于主动地位或技术风格较好的运动员获胜。当一方运动员被击倒后,裁判员要开始数秒,从1数到10,并用手势表示秒数,如裁判员数到10,该运动员还不能站起来,则判对方获胜。职业拳击比赛一般是实行10-12回合制,回合中间休息1分钟。
拳击比赛的规则:
由于拳击比赛的特殊性,在奥运会拳击比赛中,所有运动员都必须佩戴护齿、硬质塑料护裆和护头。护头是由比赛组织者提供的经国际拳联批准、认可的护头。如运动员自备护头,必须在比赛前经仲裁审验、批准后方可使用。
比赛第一天上午,所有参赛运动员都要体检、称重。在比赛过程中,只要求当天参赛的运动员参加体检、称重;从称重到比赛开始不得少于3小时。
奥运会拳击比赛用单败淘汰制。对手通过抽签决定,不设选手。半决赛失败的运动员并列第3名。比赛分为4个回合,每个回合2分钟,回合间休息1分钟。
每个回合中,评判员根据每名运动员击中对方的次数评判其得分。具有得分值的击中必须在没有阻挡或防御的情况下,用任何一只握紧拳套的手的拳峰部位直接击打在对方头部或腰部以上部位的正面或侧面,摆拳如按要求击中也得分。在双方运动员近距离的连续对打中,应该在对打结束时评判分数。根据双方对打时所占优势的程度,将分数判给优势大的运动员。在比赛结束时,得分多者为胜方。
由于一方运动员受伤或自愿退出比赛,或回合间休息后不能立即比赛,则对方运动员获胜;比赛中,运动员实力悬殊,当一方运动员明显处于劣势或身体状况不适宜继续比赛时,裁判员可以终止比赛,判定对方运动员获胜;当一方运动员因受伤不适宜参加比赛,则对方运动员获胜;一方运动员因犯规取消比赛资格,则对方运动员获胜;一方运动员被击倒10秒后不能继续比赛,则对方运动员获胜;一方运动员头部连续受重击而不能继续比赛,则对方运动员获胜;比赛开始三分钟后,如果一方运动员未出场,则另一方运动员获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