拳击比赛的规则:
由于拳击比赛的特殊性,在奥运会拳击比赛中,所有运动员都必须佩戴护齿、硬质塑料护裆和护头。护头是由比赛组织者提供的经国际拳联批准、认可的护头。如运动员自备护头,必须在比赛前经仲裁审验、批准后方可使用。
比赛第一天上午,所有参赛运动员都要体检、称重。在比赛过程中,只要求当天参赛的运动员参加体检、称重;从称重到比赛开始不得少于3小时。
奥运会拳击比赛用单败淘汰制。对手通过抽签决定,不设选手。半决赛失败的运动员并列第3名。比赛分为4个回合,每个回合2分钟,回合间休息1分钟。
每个回合中,评判员根据每名运动员击中对方的次数评判其得分。具有得分值的击中必须在没有阻挡或防御的情况下,用任何一只握紧拳套的手的拳峰部位直接击打在对方头部或腰部以上部位的正面或侧面,摆拳如按要求击中也得分。在双方运动员近距离的连续对打中,应该在对打结束时评判分数。根据双方对打时所占优势的程度,将分数判给优势大的运动员。在比赛结束时,得分多者为胜方。
由于一方运动员受伤或自愿退出比赛,或回合间休息后不能立即比赛,则对方运动员获胜;比赛中,运动员实力悬殊,当一方运动员明显处于劣势或身体状况不适宜继续比赛时,裁判员可以终止比赛,判定对方运动员获胜;当一方运动员因受伤不适宜参加比赛,则对方运动员获胜;一方运动员因犯规取消比赛资格,则对方运动员获胜;一方运动员被击倒10秒后不能继续比赛,则对方运动员获胜;一方运动员头部连续受重击而不能继续比赛,则对方运动员获胜;比赛开始三分钟后,如果一方运动员未出场,则另一方运动员获胜。
拳击的比赛规则有自己的独特之处。在国际业余拳联 (AIBA)自19年开始实行的新规则中,比赛用五回合制,每回合2分钟,回合之间休息1分钟。运动员用拳直接击打在对方头部或腰以上部位的正面或侧面,为有效击中,每击中一次得1点。每一回合结束后,占优势的运动员可得20分,处于劣势的运动员的得分相对减少;如果双方实力不分高低,也可各得20分。裁判员根据双方在5个回合中所得的总分判定名次,如总分相等,则判比赛中处于主动地位或技术风格较好的运动员获胜。当一方运动员被击倒后,裁判员要开始数秒,从1数到10,并用手势表示秒数,如裁判员数到10,该运动员还不能站起来,则判对方获胜。职业拳击比赛一般是实行10-12回合制,回合中间休息1分钟。